第510章 五年追诉期,二十年白找了?-《让你打官司,你把对面全送进去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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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当事人始终认为,这个孩子是经过正规手续过继的弃婴。”

    他略微拔高了声调。

    “他对孩子系被拐卖一事,完全不知情! ”

    申刚猛地抬头。

    眼珠充血发红,嘴张了半天,喉咙里只剩下破碎的气音。

    审判长抬手。

    “旁听人员保持肃静。辩护人,是否申请证人出庭?”

    “是。辩护人申请大槐树村前村支书刘德厚出庭作证。”

    “准许。带证人入庭。”

    法警引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走上证人席。

    刘德厚六十来岁,穿了件崭新的深蓝夹克。

    他缩着脖子站到麦克风前面,两只手交叉握在身前,食指一直在搓大拇指关节。

    审判长林庆国沉声开口。

    “证人如实陈述。辩护人,开始提问。”

    陈锋开口。

    “刘支书,2005年4月,孙富贵是否通过贵村村委会办理过孤儿过继手续?”

    刘德厚的视线往陈锋方向飘了一下,又缩回来。

    “是的、是的。当时孙老板说有个远房亲戚家里生了孩养不起,想过继给他。我们走的正规手续,按例盖了章。”

    “收的两万块钱是什么性质?”

    “抚养补偿款。给孩子原来家里人的补偿,这是规矩。”

    回答得四平八稳。没打一个磕巴。

    陈锋满意地坐回辩护席,但他今天远不止这一张底牌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辩护人申请就追诉时效问题进行法律论述。”

    法庭安静了两秒。

    林庆国的左眼皮跳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准许。”

    陈锋再次起身。

    他把腰板挺得笔直,声音陡然拔高了半个调子,每个字带着不可动摇的笃定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!”

    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一条!”

    他竖起三根手指。

    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,法定最高刑期,三年! ”

    “再根据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!”

    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,不再追诉!”

    三根手指在空气中晃了晃。

    “本案中,被告人孙富贵的收买行为,发生在2005年4月!”

    “距今,整整二十年!”

    “追诉时效,早已届满!”

    他的音量又拔了一个台阶。整个法庭的呼吸声都被他压下去。

    “辩护人正式向法庭提请!”

    陈锋一字一顿。

    “根据法定程序,终止对被告人孙富贵的刑事追诉,当庭,释放!”

    这当庭释放几个字砸进直播信号的瞬间。

    全网死了零点三秒。

    然后弹幕以海啸的密度涌进来。

    罗大翔的直播间。

    老爷子整个人往椅背上靠了一截,他摘掉黑框眼镜,用手背死死按住眼角。

    沉默了三四秒才开口,声音变了调。

    “各位观众。”

    “我必须告诉大家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。”

    “陈锋引用的法条……是对的。”

    弹幕彻底失控。单条评论根本看不清,全部糊成一片白色的噪点。

    罗大翔硬撑着继续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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